2005 年深秋,一场连绵的秋雨给偏远小县城裹上了一层寒意。白建中像往常一样在工厂仓库值班,手里攥着早已过期的假身份证,耳边还回响着学校老师催促补全证件的话语。他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丝,心里的不安像藤蔓一样疯长,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这天下午,仓库门口来了一位穿着旧夹克的中年男人,自称是工厂老板的远房亲戚,想找份临时搬运的活计。白建中本不想多管闲事,但对方一口地道的重庆方言,让他这个多年未闻乡音的人莫名生出几分亲切感。两人闲聊时,男人无意间提起 “石柱县西陀镇”,还说前些年那里出过一桩轰动全县的杀人案,凶手至今没抓到,警方还在四处排查。
白建中的心脏猛地一沉,手里的账本 “啪嗒” 掉在地上。他强装镇定地弯腰去捡,指尖却控制不住地发抖。男人察觉到他的异样,疑惑地问:“兄弟,你咋了?脸色这么白?” 白建中慌忙摆手,谎称自己最近感冒了,随便应付了几句就匆匆打发男人离开。可那番话像一颗石子,在他心里激起千层浪,十六年前的血色记忆再次翻涌上来,刘燕倒在血泊中的模样、长江冰冷的江水、派出所民警信任的眼神,一幕幕在脑海里反复闪现。
自那以后,白建中变得更加神经质。他总觉得身边的人都在用怀疑的目光看他,连工厂里同事闲聊的笑声,在他听来都像是在议论自己。有一次,王芳给他洗衣服时,发现他衬衫领口沾着一块褐色污渍,随口问了句 “这是啥”,白建中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抢过衬衫扔进垃圾桶,对着王芳大吼大叫。王芳被他突如其来的暴躁吓哭,委屈地说:“我就是问一句,你至于吗?” 看着妻子泛红的眼眶和孩子惊恐的眼神,白建中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可他没法解释,只能蹲在地上,双手抓着头发,陷入无尽的痛苦和挣扎。
转折发生在 2006 年初春。当时全国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核查行动,派出所民警来到工厂登记员工信息。白建中躲在仓库最里面的角落,看着同事们一个个拿出身份证登记,手心全是冷汗。轮到他时,他磨磨蹭蹭地掏出假身份证,民警接过证件,皱着眉头翻来覆去地看,又抬头打量他好几眼:“你这身份证看着不太对劲啊,照片和你现在差别有点大。”
白建中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嘴唇哆嗦着说:“这是好几年前办的,那时候瘦,现在胖了点。” 民警没再多问,只是把他的信息登记在本子上,让他第二天去派出所补录指纹。就是这简单的一句话,彻底击垮了白建中的心理防线。他知道,指纹是无法伪造的,一旦去了派出所,自己隐藏十六年的身份就会彻底暴露。
那天晚上,白建中彻夜未眠。他坐在床边,看着熟睡的王芳和孩子,眼泪无声地淌下来。他想起这些年和王芳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清贫,却有着逃亡路上难得的温暖;想起孩子第一次叫 “爸爸” 时,自己内心的激动与愧疚。可他更清楚,这份平静是建立在谎言和罪恶之上的,迟早会被揭穿。
天快亮时,白建中做出了决定,他要跑。他悄悄收拾了几件衣服,把家里仅有的几千块钱塞进怀里,最后看了一眼妻儿,狠心拉开房门。可刚走到楼下,就看到孩子揉着眼睛追出来,抱着他的腿哭着说:“爸爸,你要去哪里?不要丢下我和妈妈好不好?” 孩子的哭声像一把刀,扎在白建中的心口。他蹲下来,摸着孩子的头,泪水滴在孩子的脸上:“爸爸出去挣钱,很快就回来。” 说完,他用力推开孩子,头也不回地跑进了晨雾里。
白建中不敢走大路,专挑偏僻的小路跑。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知道必须远离那个小县城。饿了就啃口干硬的馒头,渴了就喝路边的河水,晚上就蜷缩在桥洞或破庙里。他像一只惊弓之鸟,听到一点动静就躲起来,甚至看到穿制服的人,不管是不是警察,都会吓得浑身发抖。
可他终究没能跑远。2006 年 3 月 15 日,白建中在一个偏远小镇的废品收购站找活时,被正在核查信息的民警认了出来。当时他正弯腰搬废铁,民警看着他的侧脸,觉得和通缉令上的白建中有些相似,便上前问道:“同志,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白建中抬头看到民警的瞬间,身体僵住了,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民警将白建中带回派出所,采集了他的指纹和 dNA,与当年案件的存档信息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显示 “完全吻合” 时,整个派出所都沸腾了,这个逃亡十六年的杀人凶手,终于落网了。面对铁证,白建中再也无法隐瞒,他低着头,断断续续地交代了十六年前杀害刘燕的经过,以及这些年的逃亡生活。
“我对不起刘燕,对不起她的家人,也对不起王芳和孩子。” 在审讯室里,白建中痛哭流涕,“这些年我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刘燕的样子总在我梦里出现,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
白建中的落网,让沉寂十六年的刘燕被杀案终于有了结果。当民警告知刘燕的父母这个消息时,两位老人老泪纵横。刘燕的母亲颤抖着拿出女儿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麻花辫,笑容灿烂。“孩子,凶手抓到了,你可以安息了。” 老人抚摸着照片,声音哽咽。
2006 年 10 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庭上,白建中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的辩护律师提出,白建中逃亡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且有自首意愿(被抓后如实供述罪行),希望法院从轻判决。但公诉人认为,白建中故意杀人,手段残忍,逃亡十六年,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白建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判决结果时,白建中没有上诉,他只是平静地说:“我罪有应得,这是我欠刘燕的。”
2007 年夏,白建中被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他提出想见王芳和孩子最后一面,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请求未能实现。他给王芳和孩子留下了一封信,信里写道:“对不起,是我毁了这个家。希望你们以后好好生活,不要因为我而抬不起头,忘了我,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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