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水城以西,有一个地界叫做永夏,这里没有城,没有镇,单纯只有一个名字,几乎大部分向西的商队,到这就是终点了。
密密麻麻、各式各样的帐篷,排成几行,弯弯曲曲向两边蔓延,仿佛一条由帐篷组成江河,一眼看去,也是格外壮观。这就是永夏的特色,‘蓬河’。说是叫河,可这里却是极度的缺水,因为在这蓬河的西面,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这里有比任何地方都强烈的阳光,并且在这里几乎没有黑夜,这就让在此处沙漠上生存,变得无比艰难。不过人族是一种拥有无限韧性的种族,即便是如此恶劣的条件,还是有人长期盘踞于沙漠边缘,依靠着和外界交换沙漠中的特产,存活了下来,虽然这里生存条件极度苛刻,但按他们的说法,这里看似残酷,但相比起那些大陆中央一座座城池中的尔虞吾诈,恃强凌弱来说,却美好的像个世外桃源。这些人给自己起了一名字叫“顿顿人”。寓意逃遁于此,避开乱世纷争,更寓意在此地,吃了上一顿就得赶紧想如何获得下一顿了。
积少成多,一代又一代的顿顿人,造就了今天的蓬河,这里是他们的家,也是他们和外界交换物资的地方,这里没什么规矩,但又有一个大家都遵守的规矩,那就是蓬河不需要管理者,不需要某个人给大家定规矩。
可能有人会说,不可能的,只要人聚集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想要统领别人,想要不劳而获,想要树立自己的规矩。往往这一过程无非就是用实力,用死亡去胁迫别人。在永夏确实一直都有人这样尝试,曾经多次有远处的城池,贪图顿顿人的特产,企图派兵统治他们,可是一旦官兵来到这里,顿顿人就会收起他们帐篷,四散躲避进无边的沙漠,官兵无法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固守,最终也只能无功而返。
也有实力较强的个别人,比如那些躲避仇敌的凶徒、被通缉的逃犯,这些人一定会想要不劳而获,想要奴役他人,开始他们可能会抓住身边的几个顿顿人,但是其他的顿顿人一旦发现,还是会一哄而散,逃到沙漠之中。因为他们本就是逃遁到此,身无长物的顿顿人,再逃几次,又算得了什么,即便那些被抓住的顿顿人,一有机会也会想办法逃离,实在逃不了,就干脆摆烂,在这如同炼狱的沙漠,可能一个上午的自我放弃,很快就会被烘干毫不起眼的小命。
所以很久以来蓬河一直都是顿顿人的蓬河,在顿顿人口中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自由之河。因为顿顿人不在乎生命,只在乎自由。
沙漠夺去了无数人的性命,但也给顿顿人留下了一线生机,那就是他们的特产“烫甲虫”,一种身负水火两种属性的昆虫。不过虽然身负水火两种属性,但却不是妖兽。他们没有内丹,也无法修出灵智,只能算是一种奇特的虫子,当然普通人族也不知道什么妖兽不妖兽的,只知道这种“烫甲虫”能让他们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活下来。
为什么叫“烫甲虫”呢,其实并不是因为他们很烫,而是如那烫字的字形一般,只要遇到明火,这种甲虫就会融化,如果你捉到的烫甲虫够多,再用明火一过,就会得到一碗营养丰富的汤。虽然味道非常一般,但却足以支撑顿顿人生命的延续,更加让人欣慰的是,在这片沙漠中,有数之不尽的烫甲虫,没人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而且不分雌雄,人们见到的烫甲虫,永远都是一样大,从没有人见过烫甲虫的幼虫。反正无论在沙漠的何处,只要你受得了恶劣的生存条件,愿意趴在沙漠里不停的换换地方找找看,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捕捉到烫甲虫。但是似乎只有顿顿人愿意为了自由而这么做,毕竟沙漠中的环境对普通人来说每一刻都是折磨。
时间久了,总会有人来到这里或者离开这里,他们能从顿顿人手中带走的也只有烫甲虫,远离沙漠的人偶然发现这烫甲虫化成的汤,居然还有治病的功效,尤其是治疗一些受了湿气产生的病症,几乎可以说是药到病除。有了功效就可以作为商品,就可以变成财富。所以就有了那些商队,他们用一些普通的生活物资,和顿顿人交换烫甲虫,拿回去当做药材来贩卖。
今天的一支商队中,一个妙龄女子坐在马车上,不是那种有屋厢的马车,而是那种单纯运送货物的马车。只见她坐在整齐的货堆边上,没有穿鞋,光着两只小脚丫,就那么来回摆荡。一身火红的短衣,映衬着面颊手臂等裸露位置,格外的白皙。如此佳人高处展颜,毫不避嫌,可是周围商队的那些汉子,一个个都低着头,没有一人敢将目光转向这红衣女子。
整个商队所有的人都没有交谈,只是低着头默默的赶路。要知道商队远赴他乡,本就无趣,途中人们往往会或歌或舞、或酒或肉,嬉笑怒骂,打发时光,绝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如此安静。
事实上在表面的安静下,每个人的内心都无比压抑,期盼着早一点到达蓬河,早一点摆脱那令人恐惧的存在。
一步步的前行越是靠近蓬河,天气也就越是炎热,商队的汉子,一个个汗流浃背,个别几个偷偷的松松了衣衫,可没有一个敢如平日那般褪去上衣,赤膊相见,并不是怕烈日灼伤,而是怕......
“这阳光真是太舒服了!永夏,好名字,好地方啊,哈哈哈哈!哎,我说领队的,还有多远才能到你们说得那个蓬河。”马车上那红衣女子高声说道。
一位四五十岁汉子,身子微微佝偻,原本在队伍的前面带队,听闻女子的声音,居然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
“回,余小姐,再有三四个时辰,应该就可以到蓬河了。”这汉子是跑到女子马车下回话的,即便如此也没敢抬头看那女子一眼。
红衣女子微微皱眉,倒不是因为带队汉子回答的有什么问题,只是见到这带队的跑过来时,整个队伍也停了下来。
“谁让你们停下来的?!都不想活了!现在开始给我跑起来,两个时辰到不了蓬河,我就一把火把你们都烧了!”
看着众人在恐惧中,开始向前奔跑,红衣女子满意的笑了笑。手中把玩着一只硕大的红色甲虫,心中暗自思量:“烫甲虫,没想到天下还有这等奇物,明明不过只是一些虫子,居然可以把这永夏之地的火灵气,转换成火灵力存留体内,还可以让火灵根直接吸收,这简直就是老天爷送给我李和学的机缘。不得不说这地方太适合火灵根了,到处都充斥着火灵气,李信那小子真是生错了地方,好端端一个火灵根,被他拿来表演弄干衣服调戏妹子,要是生到这种地方,恐怕不用修炼,也早就拥有普通修士的实力了。”
喜欢不惑道人请大家收藏:(m.pipidushu.com)不惑道人皮皮读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