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街132号,如愿咖啡店。
这是约定碰面的地点,红糖再三确认了一下地址后,推开咖啡店的大门,走了进去。
原本因为启明星受伤的缘故,红糖就有打算找委托人白洁抱怨的想法,但让她意外的是,对方先她一步找上门来。
左右都是要见面的,所以红糖也没有拒绝。
御姐身材,萝莉的脸蛋,加上极具诱惑力的旗袍装扮,让红糖刚进门,就吸引了一大波人的目光。
其中,自然是以男性的视线最为炙热。
不过,已经习惯被注视的红糖,并没有将这些视线放在心上。
“嗨!在这边!”
靠内的角落,一名打扮成熟,穿着女式西装的丽人,同样注意到红糖的到来,于是,一边开口,一边朝着门口挥手。
见状,红糖立刻走了过去,拉开凳子,坐到了西装丽人的对面。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委托人,白洁。
对方正优哉游哉地,用着勺子搅拌着咖啡,偶尔抿上一口,觉得不够甜,便从一侧的玻璃罐中,取出方糖放入杯中。
无论是搅拌的动作,还是浅尝即止的动作,都是那么的优雅,且赏心悦目,让人不愿打扰。
只不过,红糖例外。
“白洁小姐,如果要谈正事的话,选择这种地方不太好吧?”
这家店看上去很火,这都还没到下午,就已经人满为患。
不但座无虚席,连排队点饮品的人都不在少数。
四周很嘈杂,即便白洁选了个相对安静且偏僻的座位,依旧无法隔绝这种影响。
“恰恰相反,在这里,才不容易被人发现。”
说着,白洁将菜单推到红糖的面前,“红糖小姐不用客气,想喝什么就点什么吧,我请客!”
“如果不喜欢咖啡,也可以点奶茶或者柠檬水。”
红糖看了一眼菜单后,默默将其移开。
“我不需要!谈正事吧!”
面对红糖这样的态度,白洁也只能开门见山。
“首先,我需要向你们道歉,我的情报缺失了一些重要的部分,这才导致了启明星小姐受伤。”
“这是我的错,所以我会额外增加委托费,且启明星的一切治疗费用,我也会一力承担。”
如此的诚意,红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人家都主动赔偿了,她要是在咄咄逼人,就不合适了。
“好,你的道歉,我们接受。不过,有关你的委托,我们恐怕已经无力完成了。”
启明星受伤,仅凭红糖自己,是绝对无法完成的。
当然了,她大可以向侦探社申请援助,让更多人的队友参与进来。
可这次的委托,显然没那么好完成,与其让更多人卷入进来,还不如就此抽身离开。
“不行,你们不能这样,我还需要你们的帮助。而且你们的任务完成率一直都是百分百,是行业内的独一份。难道你忍心因为这点挫折,就打破这个记录吗?”
闻言,白洁愤怒地将咖啡杯撞在桌面上,溅起了滚烫的水花。
她失态的叫唤着,根本无法接受红糖拒绝委托这件事。
红糖也没想到会见到这种场面,但越是如此,她就越觉得这趟浑水不应该继续卷进去。
“抱歉了,白洁小姐,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说着,红糖就已经站起了身,准备离开了。
原本她还有一些问题想问,但现在她已经不想去管了,爱咋咋的,反正她不干了!
“你考虑清楚了吗?单方面解约,可是要赔偿十倍的违约金的,你们的社长会同意?”
“十倍?”
“当然了,红糖小姐,这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红糖还真不知道,她不是侦探社里的财政人员,这种事情,她一般也不会过问,所以她也没想到违约金会这么狠。
“为什么非得是我们?”
“因为你们的业务能力一流,也因为,我已经找不到其他人能帮我了。”
白洁同样叹了口气。
“既然你们昨晚能全身而退,那就说明你们的实力其实并不弱,只是吃亏在人数较少。如果还能找到新的支援,或许就能完成我的委托。”
“这样情况下,你让我放你们离开?不可能的。”
红糖也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很可惜,对方根本没猜对。她们能安全离开,靠的根本不是实力,而是运气。
为了不让白洁误会,红糖也将自己昨晚的遭遇说了一遍。
“你是说,昨晚去金匮苑的还有其他人?还碰巧的救了你们?”
“是这样!”
“他们是什么人?”
红糖耸了耸肩,别说白洁想知道了,她也想知道。但没办法,人家谨慎得要命,根本一点有用信息都没留下。
“哎,如果能找到他们就好了,你们联手,不但可以各取所需,还能提升成功率,真是太可惜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白洁这一声惋惜的感叹,让红糖的思路一下子就打开了。
对啊,如果能合作的话,岂不是双赢?
反正十倍的违约金,她们侦探社是肯定出不起的,所以这次的委托依旧要进行下去。
让侦探社的人前来支援,不但花费时间,还会让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可如果找墨熵他们合作,那就没有这些烦恼了。
这一刻,红糖下定了决心,至于要怎么找到墨熵他们,对她而言,还真算不上多么困难的事儿。
不过既然决定继续这个委托任务,那么有些问题,就有必要问清楚了。
“白洁小姐,我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问你!”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要调查自己的家的产业,要知道你将来可是要继承【济世堂】的人,如果因为什么丑闻而垮台的话,对你来说,应该没有利益可言吧?”
自己砍自己一刀,这根本就不合逻辑。
如果不弄清楚这个问题,红糖恐怕会寝食难安。
面对这个问题,白洁先是一愣,然后便是面露哀伤。
“你说得对,这么做,对我似乎没有任何好处。”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下任继承人是我这个孙子辈的,而不是我的父亲?”
啊这?
仔细想想,虽然也有隔代亲的前例。
可就算再怎么样,想把集团的权柄过渡到自己喜欢的孙子孙女手中,一般都会选择那个孙子孙女的父辈作为继承人。
这样,才算传承不断!
像是这种隔代传承的,不是没有,但一定有特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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