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丝软甲】:采用最坚韧的蛛丝,经秘药浸泡编织而成。防御力极强,可抵挡大多数劈砍和穿刺攻击。
蛛丝软甲?
这莫非是类似金丝软甲的宝贝?
江天浩刚拿起软甲,脑海中便浮现出物品介绍。
他掂了掂,发现这软甲轻若无物,比一件短袖还轻。
款式也简洁大方,丝毫不显老气,适合贴身穿着。
“真是好东西!”
江天浩喜出望外。
有了这件蛛丝软甲,他的安全就多了一层保障。
寻常的刀剑,根本伤不到他分毫。
即便是,只要口径不大,都会被坚韧的蛛丝化解,大幅削弱的 力,难以造成致命伤害。
江天浩放下蛛丝软甲,目光落在一双深蓝色球鞋上。
【百足忍靴】:由数万条蜈蚣足肢炼制而成的忍具,穿戴后移动速度提升20%,弹跳力增强15%。
秘技·暴走:激活后可短暂获得蜈蚣的极速(92米\/秒),持续3秒。
“!!”
百足忍靴的属性让江天浩心跳加速。
蛛丝软甲提供防御,而这双鞋直接提升机动性——日常20%移速与15%弹跳加成已足够强悍,而秘技“暴走”更是保命神技。三秒内冲出两百七十多米,堪比瞬移,哪怕被五十米长刀 也能轻松脱身。
“全是宝贝!”
他迅速换上蛛丝软甲与百足忍靴。软甲轻若无物,忍靴舒适贴脚,除了配色略显浮夸,日常穿戴毫无压力。
其余被的蜘蛛蜈蚣爆出的物品则逊色许多,甚至出现了黑色和痒痒挠这类杂物。
“首杀奖励最优,重复击杀收益递减……看来得扩大猎杀范围了。”江天浩眸光一闪,思路已然清晰。
半小时后,江天浩完成战利品分类。除蛛丝软甲与百足忍靴外,另有一件特殊装备:
【螳螂拳套】:绣有螳螂纹路的拳套,佩戴后可施展大成级螳螂拳法。
他当即戴拳套,海量拳法招式涌入脑海。此刻的他,已是螳螂拳宗师!
“嗖——砰!”
办公室内拳风呼啸,水泥墙被一拳洞穿。
“威力果然霸道!”
江天浩畅快收拳。原本他的战力仅算红棍级别,但凭借拳套加持,已能与武道高手比肩。不过摘下拳套后,拳法记忆便随之消退——这终究是件依赖装备的初级道具。
“大佬,出什么事了?”门外小弟听见动静急忙询问。
“练拳而已。”江天浩拉开门吩咐道:“把活物清理干净,食物日用品当作公司福利分发。那两只仓鼠,用上好笼子养在我办公桌上。”
“明白,大佬!”
江天浩简单交代了几句手下,便离开办公室前往杂志编辑部。
渣皮找来的那些活物,除了两只仓鼠,其余全被江天浩解决掉了。
除了爆出几件特殊物品,剩下的都是些日常用品和食物。
倒是小皇叔,他又爆出了几本。
“咚咚咚——”
“张主编,没打扰吧?”
香蕉周刊主编张国斌听见敲门声,抬头一看。
“哎呀,浩哥!您有什么指示?”
见江天浩进门,张国斌连忙起身,殷勤地让出椅子,又倒了杯水。
身为杂志社主编,他清楚自家背景,更知道杂志社已归江天浩掌管。
眼前这位就是新老板,张国斌哪敢怠慢?
江天浩抿了口水,笑道:“张主编,这次来是想让你看看这几本小说。”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三本小皇叔。
《少年阿斌》、《白姐》、《金鳞》?
张国斌一时摸不着头脑,但老板发话,他自然照办。
偷瞄一眼江天浩,见他气定神闲地喝水,张国斌只好低头翻书。
这一看,就是半个多钟头。
“神作!简直是神作啊!”
张国斌猛地拍桌站起,满脸通红,激动不已。
“咳……”
“张主编,注意形象。”
经江天浩提醒,张国斌这才发觉失态,赶紧坐下掩饰道:“浩哥,这几本书绝对是旷世奇书!”
“可惜没 式出版,不然……”
他摇头叹息,一脸遗憾。
“谁说不能出?”
“你忘了咱们是干什么的?”
江天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张国斌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对啊!自家本就是做咸湿杂志的,改行卖小皇叔不是正合适?
这些书要是在正规出版社,肯定过不了审。
但洪兴的杂志社,连鬼佬都懒得管,想印什么印什么!
“浩哥……不,社长,您的意思是?”
张国斌态度越发恭敬。
“我打算在杂志上连载这些小说。”
“接下来杂志要改版,新增小说板块。”
“记住,每期只放少量内容,吊足读者胃口,明白吗?”
江天浩详细说明了自己的计划。
“社长英明!咱们就是要让读者心痒难耐,提高销量!”
想通关键,张国斌对江天浩佩服得五体投地。
“没错!”
“这事交给你办,要是搞砸了……”
江天浩眼神一冷。
“浩哥放心!”
张国斌一个激灵,想起社长还是社团大佬,赶紧拍胸脯保证:“这期销量绝对翻倍,您等着看结果吧!”
……
离开杂志社,江天浩骑着哈雷返回公寓。
短短一天,他已完全适应了洪兴古惑仔这个新身份。
杂志社在他的运作下,很快就能迎来转机。
至于陈浩南和山鸡那帮人,虽然结下了梁子,但江天浩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如今有了新到手的几件装备,江天浩完全具备了自保的能力。
如果陈浩南他们敢来找麻烦,江天浩不介意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狠角色。
将车停在公寓楼下,江天浩抬头望了一眼,眉头微皱。
戴上螳螂拳套,腰间别着武器,他悄无声息地走上楼梯。
公寓的窗户敞开着,屋内一片漆黑。
徐梦娇这两天一直住在这里,这个时间不可能不开灯——显然,家里出事了。
轻轻推开门,发现锁已经被撬开,江天浩的心沉了下去。
借着路灯的光,他看到客厅里一片混乱。
“梦娇?你在吗?”
里里外外找了两遍,屋里空无一人。
徐梦娇的衣服和化妆品都还在,说明她不是自己离开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被人绑走了。
江天浩穿越过来才一天,得罪的只有陈浩南和山鸡一伙。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大富浩酒吧的包厢里,包皮和巢皮两兄弟正喝着酒。
“哥,咱们这么做会不会出事?”包皮握着酒杯,满脸忧虑,“江天浩那么狠,连山鸡都栽在他手里,万一……”
“而且洪兴的规矩,禁止对自家兄弟动手,要是被人知道……”
巢皮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抿了一口酒:“放心,江天浩查不到我们头上。”
“绑他女人的是长兴的人,关我们什么事?”
“挞沙跟我交情不错,又收了钱,绝不会出卖我们。”
“江天浩不过是仗着有把枪,差点废了山鸡,还敢跟南哥叫板?”
巢皮眼神一冷,语气坚定:“这口气,我必须替南哥和山鸡出了!”
作为铜锣湾五虎之一,巢皮的战斗力不如山鸡,谋略不如大天二。
若不是从小跟着陈浩南混,他兄弟俩在洪兴根本没什么地位。
如今山鸡吃了亏,正是他表现的机会。
“希望如此吧……”包皮叹了口气,想起江天浩用枪指着山鸡的样子,仍觉得后背发凉。
另一边,江天浩脸色阴沉,叫来了渣皮。
要想查清徐梦娇的下落,还得靠手下的小弟。
“大佬!有消息了!”渣皮急匆匆赶来,“绑走大嫂的是长兴的挞沙!”
“长兴挞沙?”江天浩低声重复,终于想起长兴的来历。
长兴社团在港岛已有近80年历史,由初代龙头魏长兴创立。
魏长兴死后,由其子魏松山接手。
这一点和洪兴蒋家类似,都是家族传承。
但魏松山能力平庸,长兴这些年逐渐没落。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兴在港岛仍算得上二线社团。
“大佬,长兴最近冒起个狠角色叫挞沙。”
“道上都说这人手段毒辣,新记和号码帮都在他手上栽过。”
“长兴的叔父们好像都很挺他。”
渣皮凑上前,把打探到的消息一五一十汇报。
江天浩微微眯眼,倒是有些意外这小弟的消息灵通。
“我和挞沙素不相识,他动我的人是什么意思?”
“大佬……听说挞沙跟巢皮关系很铁,经常一起混。”
“巢皮?”
江天浩眼神骤然转冷,果然和他猜的 不离十。
原以为会是陈浩南先动手,没想到巢皮这个短命鬼急着跳出来。
难怪后来几人里他最早横死街头——
枪打的就是这种没脑子的出头鸟。
不过既然对方已经踩上门,江天浩自然要接招。
光是 他女人这一条,就够血债血偿。
更别说还砸了他的地盘,这要是不还手,洪兴头马的脸往哪搁?
传出去还以为他怕了长兴的挞沙!
“渣皮!”
“在!大佬有什么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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