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凡火之祸
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各自拿了香炉,在里面盛上火,加上香,然后在耶和华面前献上了凡火(未蒙许可的火),这是违背祂命令的行为。
于是,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发出,瞬间吞没了他们二人,他们就这样在耶和华面前死了。
事件二:神圣的威严与哀悼的界限
摩西随即对亚伦说:“这正是耶和华曾经说过的话:‘在亲近我的人中,我要显为圣;在全体民众面前,我要得荣耀。’” 亚伦默然无语。
摩西召了亚伦的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过来,把你们的堂兄弟尸体抬出营外,远离圣所前面。”
他们二人就上前,把尸体连内袍一起抬出营外,照摩西的吩咐做了。
摩西接着对亚伦和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 “你们不可披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否则你们必死,耶和华也会向全会众发怒。但是,你们的亲属,就是全体以色列人,可以为耶和华用火所毁灭的人哀悼。你们不可离开会幕的门口,否则你们必死。因为耶和华的圣膏油还在你们身上。”
于是,他们就遵照摩西的话去做了。
事件三:祭司的禁酒令
耶和华接着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们进入会幕时,都不可喝酒,也不可喝任何烈性饮料。否则你们必死。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条例。这样,你们才能分辨什么是圣的,什么是俗的;什么是不洁净的,什么是洁净的;也才能将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律例,教导以色列人。”
事件四:圣物的分配与赎罪祭的争议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要把献给耶和华的素祭中,剩下的无酵饼部分拿来,在祭坛旁吃掉。因为这是至圣之物。你们要在圣所范围内吃它,因为这是归给你们和你们儿子的份,是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分出来的。这是我领受的命令。至于那摇祭的胸肉和举献的腿肉,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可以在洁净的地方吃。这些是从以色列人的团契祭中,归给你们和你们儿女的份。那举献的腿肉和摇祭的胸肉,要连同献祭牲的脂肪部分一起带来,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摇祭举起。这要成为你们和你们儿女永远的份,正如耶和华所吩咐的。”
这时,摩西查问那用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发现它已经被烧掉了。他就对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发怒,质问他们:
“你们为什么不在圣所范围内吃掉那赎罪祭牲?那是至圣之物!它是赐给你们,让你们在耶和华面前为会众行赎罪礼,除去他们的罪责的。既然祭牲的血没有被带进圣所里面,你们本应照我的吩咐,在圣所范围内吃掉那只山羊!”
亚伦回答摩西说:“今天他们(指拿答、亚比户)在耶和华面前献了赎罪祭和燔祭,我却遭遇这样的事(指丧子之痛)。如果我今天吃了赎罪祭牲,耶和华岂能喜悦呢?”
摩西听了亚伦的解释,觉得有理,就不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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