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干什么?”
孙正抬头,哭红的眼睛湿润润看过来,顷刻间眼泪砸到地上,同时狠狠砸到混蛋心里。
“雪姐...”
陆书雪走过去,为人擦去泪,耐心询问,“有事儿说事儿。”
“雪姐...”语调黏糊到发稠。
孙正小心翼翼扯动陆书雪衣袖,闷闷问,“姐姐,你能不能送我回家?”
陆书雪皱眉,爱哭的小孩都爱用送人回家这种借口吗?杨思雨在前,孙正在后?
这俩人约好的吧?
“没空,你说晚了,我还得送杨思雨回去呢,你一个大男生,自己回去怕什么?”
人杨思雨那是柔弱,胆子又小,而且还那么瘦,况且还有遭遇过被人尾随,害怕正常。
孙正东施效颦什么,他是长得雌雄莫辨,又不是真柔若无骨,而且,这地方哪儿有大胆到半路抢男孩的女人。
又不是人人都是陆书雪。
“姐姐,你送我吧,我...”
“陆书雪!”
猝不及防被人叫到,陆书雪下意识回头,杨思雨脸上带笑,手里晃悠着两根棒棒糖,“走吧,我等你好久了!”
“行。”陆书雪拍拍孙正脑袋,“快回去吧,路上又没鬼,怕什么怕?”
孙正眼睁睁看着两人离去,挫败用脑袋撞墙。
他想在回去的路上跟陆书雪告状,可杨思雨并不给自己机会。
杨思雨喜欢雪姐,不是朋友,是爱情,和自己一样的爱情。
可这世界怎么会容忍两个女人在一起呢?那根本不符合生物学,也不科学!
杨思雨是变态,是一个喜欢女人的变态,而雪姐被变态盯上了。
我该怎么办?要怎么阻止呢?
孙正找不出头绪,只好先回家,刚一下楼,还没走出教学楼,迎面碰上国阳,两人礼貌点头。
国阳忘拿小说了,急匆匆往回赶。
心情不佳,浑身剧痛,孙正买了饮料安慰自己,又遇见气喘吁吁的国阳,对方招手让他等等。
“国阳,有什么事儿吗?”
国阳点点头,抓着孙正往东边走。
“你跟我来。”
走到诊所后面的巷子里,国阳开门见山道,“你喜欢陆书雪?”
猝然被人看破,孙正尴尬脸红,“你怎么知道?”
“太明显?一张脸写满了,我暗恋陆书雪。”国阳停顿两秒,“你身上的伤是她弄的?”
孙正慌乱扯了扯领口,肩膀上的月牙状血痕不知什么时候漏出来。
“不小心挠的。”
国阳冷笑,将自己的上衣脱下,裸露的后背全是好全的白色月牙。
“没事儿,咱俩都是受害者。”
孙正震惊,国阳背后的月牙痕少说上百个,密密麻麻的,不难想象没好全前是什么样子,这跟皮开肉绽有啥区别?
“她为什么要难为你?”
“不知道,可能是看不顺眼吧。”
孙正再次震惊,仅仅是看不顺眼吗?就将人祸害成这样!
“没事儿,你说说你怎么惹到她了?”
孙正低头,心脏艰难跳动,“因为我喜欢雪姐,她也是。”
国阳没有第一时间出声,反而笑了笑,往前走一步,双手按住孙正肩膀,“那她更该死了。”
这应该就是魔鬼的低吟,完全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孙正情不自禁点头。
两人达成一个目的,在巷子里简单讨论出一个计划。
关于如何杀死杨思雨的计划。
陆书雪感觉杨思雨今天有点奇怪。
也没不高兴,脸上总笑着,话也很多,甚至是滔滔不绝。
但是这更奇怪了,两人相处中,她很少长篇大论,总是点到为止,不咸不淡的说话,只有遇上什么麻烦,比如比较恐怖或是吓人的事儿,才会可怜巴巴冲自己撒娇。
陆书雪为什么要用撒娇这个词儿,她自己也不清楚,可只有这个词用着最恰当。
又一次听完一段故事,陆书雪忍不住打断杨思雨。
“喂,你的话一直这么多吗?”
杨思雨愣住,表情垮下去,脑袋跟着放低,声音很闷,“你不喜欢吗?”
孙正不就老用无聊的事儿缠着她?话多的要死。
这又给陆书雪问愣住,反应好久才回答,“也没有吧?就是有点不习惯,平时都是我讲话逗你,反过来我总觉得怪怪的,和你古板冷漠学霸的形象不符啊。”
见杨思雨还低着头,陆书雪没招,双手撑住膝盖蹲下去,和杨思雨平视道,“我没有不喜欢你啦,就是有点不习惯,别不高兴呗?”
面对柔弱女孩,她总是没脾气,前提是对方别说错话做错事儿。
杨思雨作为陆书雪唯一的朋友,自然享受到没有尽头的耐心,这点两人都没意识到。
至于孙正,陆书雪给他的定位是挂件小孩,养弟弟玩儿还行,当朋友太丢脸,说出去有损威严,不过也很耐心,毕竟除了性格,孙正长得真对自己胃口。
颜狗的世界就是这样的。
杨思雨还是不说话,陆书雪只好伸手掐她脸蛋,强行给人嘴角拉起来。
“笑一笑呗,你笑着才可爱。”
杨思雨浅色的瞳孔不断收缩,嘴唇绷紧,似在忍耐什么。
“陆书雪。”她喊道,“你喜欢我吗?”
陆书雪:“......”
这是什么鬼问题?哪儿有女孩问女孩你喜不喜欢我?这不都是男孩问女孩,或是女孩问男孩的话吗?学霸的脑回路真奇怪。
难道和朋友交流情感都这么问?
“那你喜欢我吗?”陆书雪选择将问题抛回去,她得看看杨思雨怎么回答,毕竟小女孩的心思她也不明白,也没有结交朋友的经验,得学习学习。
杨思雨眨了眨眼,俏皮问,“你猜?”
陆书雪站直,大步流星向前走,“无聊。”
心里却没表面上那么淡然,谁会不好奇自己的朋友对自己喜不喜欢,应该是喜欢的吧?不喜欢为什么要和自己当朋友?
可是确定喜欢又怎样?陆书雪更好奇有多喜欢,是要当她们说的最好的唯一的朋友那种程度吗?还是只是简单的,同学朋友?
可她不敢问,两人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地方,离开学校,彼此的生活完全没交集,也没在假期相约出来聚餐什么的?跟别人的朋友都不一样,很脆弱的感觉。
如果杨思雨想,这段友谊随时就会消散,陆书雪连挽留的机会都没有。
没有立场,也没有身份。
毕竟一开始,杨思雨就是因为自己被迫卷入洪山的恩怨里,被跟踪,还差点被害,是自己对不起她。
而且杨思雨人这么好,前一天才红过脸,第二天还不计前嫌送自己回家休息,照顾自己,就连后面抓迟到都没记过自己名字。
而自己除了送她回家,好像什么也没做过。
就连送她回家,也是在弥补自己的过错。
若真作为朋友,那自己一点都不合格,反而像个扫把星一样,一直让人掺和到倒霉事儿里。
所以杨思雨应该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临时性的保镖吧?
陆书雪握紧口袋里的手,忍着不高兴。
那又怎样,事情又不会变得更坏。
杨思雨跟上去,手穿过陆书雪手臂,亲昵挽着,嗓子发出夹死苍蝇的声音,“你明天能在带一笼小笼包吗?我还想吃。”
插在兜里的手略微松开,陆书雪暗爽,嘴角翘起一点,故作为难道,“他家生意这么好,得早起排队,我不想去呢。”
而且能跟自己做朋友可是别人的荣幸,这算杨思雨捡漏上位的福气!
杨思雨就抱着她手臂甩,“求你了,买吧买吧!”
陆书雪当即就同意了,心脏被两句话塞满。
她肯定把我当朋友了,不然怎么不见她对别人撒娇?
人生第一次,陆书雪开始期待第二天的早起。
也是人生第一次,有一个见识到到自己残忍又低劣的人格后,还用这种黏糊糊撒娇语气跟自己说话。
她没害怕,真好,这世界上居然有人真的不怕自己。
就连林郁金和林桂香什么的亲戚都会小心翼翼对待自己,杨思雨却当自己是一个正常朋友 。
当个正常人,这种权利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拥有。
要是她愿意一直陪着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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