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会退散。
李洵揉了揉太阳穴。
他本意是想为将来性福避免些坎坷,抛几个点子,让过把瘾的霍元放手大干,剩下的交给皇帝二哥慢慢筹备。
没想到二哥顺水推舟,直接把组建精锐突袭队的差事扣他头上了!
“又要辛苦一段日子……”
李洵心里嘀咕着,和得到主将职位,兴奋得像得到新玩具的孩子似的霍元并排往外走。
霍元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畅想着如何偷袭鞑靼后方,留下大名潇洒离去。
“陛下让我当主将,您来组建,咱们联手,定能把草原北夷搅得鸡犬不宁!”
李洵白了他一眼,登上马车:
“省省吧你,别到时候让人撵得跟兔子似的跑回来哭鼻子。
方法我给你了,具体怎么弄,还得细细商议。”
霍元一听是这么个理,也登上马车,示意车夫跟上李洵。
李洵心里盘算着。
既然二哥把事交给他,那就尽量把这支队伍弄的完美,至少别让霍元真折在外面。
否则南安老太妃非得哭死不可。
昭宁还不满地打滚要自己赔他老哥?
老哥没得赔,老公倒是有。
两人也没各自回王府。
径直去了京城太虚楼,要了个最僻静的雅间。
摆了些精致的下酒菜和温好的美酒。
几杯酒下肚,没吃点花生的霍元红光满面,又开始吹了,拍着胸脯道:
“只要能让我去揍那帮龟孙子,给我身边安排谁当副将都行,哪怕是头猪,只要它能张嘴咬,我都认。”
“真给你几头猪,那不是白送?”李洵懒得跟这好战分子多废话,直接切入正题:
“副将的人选,我心里有数。”
霍元端起酒杯停在嘴边,眨眨眼:“是军营里的谁?”
李洵摇摇头,“不是军营的,是孙绍祖。”
“孙绍祖?”霍元想了想,有点印象:“就那个面相凶恶,在五城兵马司当副指挥的?上回揍东平郡王父子那厮?”
“嗯。”
李洵抿了口酒:“此人煞气重,性子野,光面相就能唬住对方,是本王收的义子之一,正是适合战场厮杀的类型。
而且他是大同府人士,对大同及周边地形乃至草原边缘的情况都比较熟悉,这是个优势。”
李洵心里暗忖。
中山狼用得好了是把利刃,用不好也可能反噬。
这次正好是个机会,把他塞进军队系统,立了功就能找二哥名正言顺,为他安排进兵部,成为自己在军中的棋子。
若是孙绍祖后期不忠心了,捏死他,并非难事。
“第二个。”
李洵继续道:“上次在北静王宴会上,本王留意到一个黑脸小将,叫陈复。
乃武将世家的庶出子,为谋出路自主在苦寒边境磨练本事。
本王见他举止沉稳,眼神里有股子韧劲,像是能吃苦耐劳的男儿,绝非那等脂粉子弟,也推荐给你霍元当麾下了!”
武将世家的庶出子弟多如牛毛霍元哪认识,但既然李洵说了不错,他便也无所谓:
“王爷看上的小将,准没错。”
李洵当即派酒楼小厮去五城兵马司,找孙绍祖和在军营混资历,当大头兵的陈复过来。
等待的功夫。
霍元又自顾自喝了好几杯,李洵吃着菜,算着这支突袭队的组建细节。
孙绍祖原本是放在五城兵马司帮衬仇鹤,顺便盯着京城地面的,现在看来,塞进军营也不错。
把他安插进兵部或者在五军营、三千营里领个实职。
嗯……
不多时。
雅间门外传来脚步声。
孙绍祖和陈复一前一后到了。
孙绍祖一进门。
看到李洵,那张天生凶悍的脸立刻挤出敬畏,二话不说,“噗通”一声双膝跪地,结结实实磕了个头。
“儿子孙绍祖给义父请安!”
行了全礼后,他才又转向霍元,改为单膝跪地:
“孙绍祖见过南安郡王。”
跟在他身后的陈复,则显得有些拘谨和激动。
他没想到仅仅在北静王宴会上与忠顺王说了几句话,竟然真的被王爷记住了!
陈复根本就没抱希望。
上次去北静王那宴会也不过是试试,想来也没人注意他一个庶出子弟。
就连北静王恐怕也瞧不上自己。
结果今儿竟是被忠顺王召唤。
他强压着内心的澎湃,恭敬地单膝跪地:“末将陈复,参见王爷,参见郡王。”
李洵抬了抬手,随意道:“起来吧,赐座。”
两人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在下首的凳子上坐了半个屁股,腰杆却挺得笔直,面前的美酒佳肴更是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霍元见状,哈哈一笑,自顾自地又干了一杯:
“放松点放松点,王爷他又不吃人,小王也不是妖怪,别那么拘束嘛。”
李洵拿手指点了点桌面,把众人的注意力拉回来:
“叫你们来是有正事。
陛下已决意对北虏用兵,命南安郡王为主将。
由本王亲自组建一支精锐突袭队,执行特殊任务。本王举荐你二人为副将,协同郡王办事。”
此言一出。
孙绍祖牛眼瞪大。
他原本见仇鹤得了五城兵马司的肥差,自己只在兵马司打下手,心里还有些委屈和不平。
大家都是同时拜义父。
家世又都是世袭虚职的指挥。
凭啥仇鹤兄弟比他先吃香的喝辣的?
孙绍祖觉得李洵多少有点偏心。
现在看来。
义父这是把更大的功劳留在后面给自己。
若是成功面圣受赏。
加官进爵指日可待!
他立刻再次起身,抱拳道:
“儿子多谢义父栽培,绍祖必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而陈复更是激动得浑身微微颤抖,脸膛显得更黑了,只有眼睛格外亮。
他出身并不显赫,家世在京城都排不上号,更是将门庶出子弟,全凭自己出去拼搏。
只是空有热血和本事,没有门路和机遇一展抱负。
忠顺王此举。
对他来说无异于知遇之恩!
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
毕竟是当今皇帝一直在意的北患。
皇帝下旨,郡王领兵,亲王筹建。
简直是天局!
他猛地站起,抱拳躬身,声音激动的有些结巴:“末将、末将谢王爷信任,末将必定竭尽全力,以死报效!”
陈复在心中发誓。
将来无论在谁的麾下任职。
只要李洵有需要,此生唯忠顺王马首是瞻。
李洵满意地点点头:
“坐下说话,具体任务细节稍后再说,当务之急是先要把这支精锐队伍拉起来。”
霍元虽然喝着酒,但听到正事也收敛了玩笑之色,认真听起来。
“既然是主打突袭偷袭……”
李洵沉吟道:“人数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本王以为三百人左右最为合适。”
陈复谨慎地开口问道:“王爷,三百人是否略显单薄?草原广阔,若遭遇大队鞑靼骑兵……”
“不,搞清楚你们的作用。”
李洵一摆手,解释道:“不在数量,精在质量。
人数过少比如百人以内在草原上确实容易因兵力不足被缠住或歼灭。
但人数过多,比如超过四百,则粮草消耗巨大,行军踪迹也难以隐藏,失去了突袭的突然性。
三百人可拆分为五六个三十到五十人的小队,既能分路侦察,扩大搜索范围,也能在需要时快速集结。
既能打,也能跑,非常适合要执行的捣巢、赶马这类打了就跑的任务。”
霍元灌了口酒,咂咂嘴:“王爷说的是,咱们是去偷鸡摸狗……
呃不是……是去执行奇袭,又不是跟鞑靼骑兵正面决战,人少好办事。”
孙绍祖立刻附和:“义父高见,儿子觉得三百人正好,精悍有力!”
李洵想了想,搜索前世知识库,依靠那些个个有诸葛亮之能的网友建议,继续,道:
“至于将士的挑选必须严格。优先选拔能吃苦耐劳,善于长途骑乘,尤其要抗冻的。
箭术必须精湛,近战搏杀要凶狠,环首刀、短矛这些不但会用,还要专精。”
霍元插嘴问道:“这吃苦耐劳、善骑抗冻,具体怎么个考法,总不能光靠嘴巴一个一个挨着寻问吧?”
“简单。”
李洵早就想好了:“你自己去找块合适的地方,模拟草原环境。
每天拉上千把人,让他们全副武装,携带三天干粮和武器,进行负重骑乘考核。
至少连续骑行超过四个时辰(8小时)不能掉队,下马后要能立刻投入近战演练而不脱力。
达不到的,直接淘汰,在换一批继续挑选,本王只要精锐中最顶尖的那一批!”
孙绍祖眼中凶光一闪,补充道:“义父,是否可增加一项?让他们互相搏击,只有最狠的才能留下!”他信奉弱肉强食。
李洵想了想,点头:“也可,但不能作为唯一标准。本王需要的是服从命令、团队协作的精锐,当然血性也必不可少。”
他话锋一转:“另外,优先考虑那些有草原生活经验的,比如曾经随商队走过漠北的,或者与鞑靼小股部队真正交过手的。
这些人可以适当降低一点体能考核的标准,他们的经验比单纯的武力更重要。”
陈复认真地记下每一条。
李洵喝了口酒,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必须把突袭队的框架一点点勾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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