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今天正是刘满庆父子伤害国家公职人员一案正式开庭的日子。不过这个开庭显得有点与一般开庭不一样,一是开庭人很少,比如原告渔港乡计生办副主任鲁明亮就没有来,只有一名委托律师参加,被告这边倒是人来了,不过年轻的那个身上却缠着绑带坐在被告席上。他们的律师倒是看着很醒目,穿着律师正装,比原告的律师看着正规多了。观众席上还坐着几名警察,他们是来自市公安局和渔港乡派出所的。
庭审开始后,原告律师向主审法官递交了一系列材料证明,甚至还有渔港乡派出所当时出警民警的证词以及市公安局的羁押证明。特别强调被告是在先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后又暴力殴打原告,这是罪加一等。强烈要求法官要严判重判,否则以后基层干部谁还敢去基层工作。
张青松坐在被告人代理席上听得一阵好笑,这个原告律师就是在照本宣科完全没有攥住重点,估计水平也就这样了。在法官请被告陈诉时,张青松站了起来,他向法庭和原告律师问了三个问题:“第一、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原告的确有权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是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而原告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工作方法简单、生硬,在遇到被告情绪激动时不能很好地进行处理,反而先对被告实施殴打行为,致使被告刘成龙被打而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个问题是在被告在病房看见自己妻子被强制性流产后正是情绪不稳时,原告为什么会一个人去了被告的病房,并进行言语挑衅,正因为原告言语挑衅在先才会导致被告失去理智,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处在被告当时的情形都会产生这种行为。
再说即使事实成立,也应属于打架斗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只有故意伤害导致一方轻重伤才会被定为负有刑事责任。
为什么渔港乡派出所会单独对我的当事人进行羁押,并在羁押期间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我在这里给大家说明一下什么是羁押。羁押是刑事案件中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等嫌疑时,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法院裁定将被告收容至特定处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分。那么请问我的当事人符合羁押的哪一条哪一款?
第三个问题是原告律师说原告是由于身体有伤不能到庭,可据我所知,原告在我的当事人被羁押后的第二天就参加了一场所谓的庆祝酒宴,并且喝了白酒和啤酒,根本看不出一点身体有伤的样子,另外原告在9月7日,也就是昨天,有人看见他带队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育龄妇女搞结扎,并且中午聚餐时又喝了白酒。请问原告身体有伤是伤在什么地方,要是没有伤那就是存在欺骗法庭,藐视法庭。
最后,我还要请问渔港乡派出所和北阳市公安局,他们是凭哪一条法律就可以羁押我的当事人。并且是在医院将人带走的,而且在看守所也没有给与应尽的人道主义关怀,这还是我在看守所与当事人见面后,提出异议才由看守所检察官将人送到医院,我有理由怀疑这里面存在某种不可意会的以权谋私。”
主审法官急忙打断张青松的陈诉发言,告诫道:“请被告律师注意言词,不要用怀疑等词语来推断你的猜想,要用证据说话,最后请问被告律师你还有其他表述吗?”
张青松向法官示意,表示暂时没有了。主审法官又问原告律师,对被告律师说的话有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原告律师在张青松表诉时,听得是坐立不安,现在一听法官的问话,马上站起来说道:“我反对对方律师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对我当事人进行的毁谤,他刚才的发言大部分都是听人说和自己推断猜想的,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张青松在原告律师说完话坐下后,先向法官示意,待法官同意后便站起来举起手中的文件袋道:“事实胜于雄辩,我这些材料是热心群众交给我的,里面是原告在公众场合的一些照片和录像,我可以提交法庭并让法庭安排专业人士进行真伪鉴定。另外我这里还有一份热心群众提供的材料,证明原告在高中毕业后去省城打工时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过有期徒刑2年,请问这么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他是怎么混进政府机关的,并且还担任了一定的职务。我认为作为渔港乡计生办的主管部门,渔港乡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害群之马,所以才有了后面发生的一切事情。”
其实在张青松将证据递到法官手中时,原告律师就知道只要材料能证明被告律师的话是真实的,那么案件就已经基本无力回天了,等到现场又爆出原告有犯罪前科时,他就已经知道这不是自己能挽回的了,说不定还会牵扯到其他一些人。所以在法官问他还有没有不同意见时,原告律师抿着嘴摇了摇头,呆坐在座位上不发一言。
法官看了张青松带上来的证据材料,也是沉默无语,紧盯着几张相片发起呆来,相片上正是鲁明亮副主任在酒桌上意气风发的模样,哪里能看出一点受伤不能行走的样子。
这个法官的确在开庭前接到过相关领导打的招呼,他在看卷宗时也准备按照领导意图来执行的,只是准备量刑时可能会判轻一点,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孰是孰非,也不能太没有人性。只是没想到现在竟然翻船了,所有证据全部对原告不利,当然他也没有太担心,毕竟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人也不能改变结果,也不敢瞎判了。再加上被告请的这个律师他也听说过,人家可是堂堂京城律师界的大拿,一般人请都请不动,也请不起,可偏偏人家成了被告的律师,这里面也肯定有自己不知道的因素存在。算了,按正常程序宣判吧,等相关领导问时就实话实说,也可以把张青松推出去,相信领导会清楚里面的深浅的。
主审法官回过神来,见大家都在看着自己,脸上难得红了一下,忙咳嗽一声掩饰道:“鉴定证物时间用长了点,现在我宣布暂时休庭15分钟,等我们庭审人员进行合议后再宣布判决结果。”
15分钟很快就过去了,主审法官宣布全体起立,宣读了判决结果,针对刘满庆与刘成龙父子殴打国家公职人员一案,经本案受理后,依法于9月8日正式开庭,原被告都依法作了答辩,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的主张及理由,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陈述了最后意见,现经本庭休庭评议,一审判决如下:刘满庆与刘成龙父子殴打国家公职人员因证据不清,事实不明,当庭宣判无罪释放。另由原告赔偿被告医疗费5120元,羁押期间误工费1000元,合计人民币6120元,限本判决送达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本案受理费合计1000元,由原告承担。
当法官宣布刘满庆与刘成龙父子无罪释放时,这对父子即使关在看守所被人欺负时都没有哭,可现在听到判决结果后父子两人在法庭上相拥大哭起来,张青松也是深深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他们父子俩。
刘满庆推开儿子擦了擦眼泪,然后就拉着儿子刘成龙准备向张青松跪下磕头时,被眼疾手快的张青松提前扶住了,没让父子两人跪下去。他沉声说道:“这个案子虽然不算完美,但是当前也只能这样了,回去后先好好把身体养好,相信以后你们会看到更好的结果,但这不是我这个律师能插手的了。”
刘满庆刘成龙父子俩也听清了张青松的话,虽然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张律师会这样说,但是他们经历过这一遭后,现在已经很满足了,毕竟在看守所时,那都已经绝望了,不应该民与官斗的。也很感谢这个不知道是谁从哪儿请来的张律师,只是问人家人家什么也没有说,只能除了感谢就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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